【遺產充公4.5億】單身如何避免遺產無人繼承?3個方法財產不充公

台灣去年沒有人繼承的財產,高達4億5千萬元,其中一筆金額竟然高達2億8千萬元。 如果這2億多元是你的,你會讓它繳回國庫充公嗎?還是想要用來做一些自己喜歡的事? 為什麼有這麼多人的遺產沒人繼承?什麼條件下財產會充公繳回國庫?這些單身貴族都還有親友,遺產為什麼沒有人可以繼承?他們應該怎麼樣安排,才可以把財產留給自己想要照顧的人。 遺產沒人繼承?原因竟是這樣! 首先,我們來看看為什麼有這麼多人的遺產沒人繼承。 因為現代人家庭結構改變,以前的大家族早就變成小家庭。不管是自己選擇單身,還是後來變成單身,都會面臨老後財產的管理和處分問題。 你一定會想,為什麼有人放棄利用這些錢,做一些讓自己生活得更好或是幫助其他人的事,最後寧願放棄自己財產,在過世後把錢繳回給國家呢? 其實最後遺產充歸國庫的這些收入,都是來自沒有法定繼承人的人。我發現會造成這種現象有2個原因。 4個條件遺產無人繼承充公繳回國庫 根據我國民法規定,法定繼承人有五種,分別是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子孫)、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 如果你是單身的人,你的法定繼承人就只有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叔叔伯伯、阿姨嬸嬸、姪子姪女、外甥外甥女等都不是法定繼承人。 所以,如果你符合以下4個條件,就一定要提早規劃好身後財產,多愛自己一點或照顧你愛的人,才不會留下一堆財產讓國家充公: 如果你符合以上條件,你可以透過以下方式來安排你的財產。 單身提早規畫財產安心養老 每個人都可以提前規劃好你的財產,尤其是單身的朋友。以下是三個法律上的重點幫助: 1、預立遺囑(捐贈) 遺囑是最常見的安排財產的方式。你可以在遺囑中指定你想要繼承你財產的人,例如朋友、慈善機構等。你也可以把財富交給你想要照顧的人,讓你剩下的遺產可以因為你的贈與財產造福更多的人。 遺囑必須符合法律規定,才能被認定為有效。你可以請律師幫你撰寫遺囑,或是自己撰寫遺囑,但是必須符合法律規定。 2、選擇好的遺產管理人 除了最重要的是立下有效的遺囑,最好安排保管遺囑的人和遺囑執行人,或是提早做好遺囑信託指定好監察人。 這幾年很多知名人士免突然過世,就算有了遺囑,後續如果沒有人來執行遺囑,還是會讓繼承人發生爭執告上法院,或是沒繼承人財產被充公。這樣就跟沒寫遺囑是一樣的狀況。 3、確保老後有人照顧你(信託、意定監護) 除了財產的問題之外,單身貴族也要事先思考當自己遇到年老、發生意外、失智失能的情況,要如何確保自己的財富可以妥善照顧自己,或是讓自己託付的人選,有法律上的權限來管理你的財產和安排安養照顧。比較多人會擇安養信託的工具,或是意定監護契約這些法律工具。 因為當你已經失去管理生活能力,有了這些法律上保護你的契約,就不怕被身邊照顧你的人盜領或詐騙。你可以事先把財產交付銀行信託,只要付一些信託費用,養老金就不容易被別人領走。照顧你的人也可以每個月從約定好的安養信託帳戶中領到照顧安養的費用,或是意定監護契約也可以提供報酬給監護人,讓監護人幫你照顧安養和管理財產。才不會在老後因沒有事先交待,沒有人協助管理財產,或是沒有人照顧你。 遺產沒人繼承誰來處理 最後如果單身獨老的朋友通通沒安排,造成沒有任何繼承人,這些遺產會由誰處理呢?其他親朋好友可以來處理遺產嗎? 如果沒有留下遺囑安排,沒有繼承人時遺產就會全部收歸國庫。這時會由利害關係人或是檢察官來聲請法院選任遺產管理人來處理。因為遺產會涉及法律、商業、地政等專業領域,法院大多會選任律師、地政士和會計師來擔任。 遺產管理人會先清償債務後,如有剩下的財產就會收歸屬國庫。現金的部分會繳給國庫,非現金部分會移交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一般的親友如果不是利害關係人,就沒有權利去幫忙處理這些遺產。 我們都不要迴避這些必定會發生的問題,提早規劃,才可以按照自已意志支配財產,放心過好老後安養生活。 學習理財法律!善用專業人士,省錢減少糾紛。 本文為律師先生瑋哥提供案例 預約諮詢 我是Rita,分享熟年成長學習、退休理財法律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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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書分享|高財商女子養成術|財商讓女人更有魅力

金錢,是反映妳自已的一面鏡子, 做高財商的女子,擁有獨立、幸福的人生。 我為什麼想讀這本書? 「提升財商」是「累積財富」的第一步 這本是受到 幸福文化 邀約推薦好書。 昨天收到這本高質感的書心情愉快,這本書光是粉色系 內頁可愛編排方式,完全打中我這個中年大姐的心。 不過仔細閱讀內容,發現她和講財商的書真的不一樣。不是硬梆梆的說一些商業理論,而是用26個實用的觀念和行動方案,讓我非常輕鬆了解如何用習慣來自我提升。 本書作者:日本理財顧問大竹乃梨子 大竹乃梨子是日本一級理財顧問,獨立創業成立了FP-woman公司,專門爲女性寫了這本書。 同樣身為女性,我看起這本書來更有同感, 每看她舉例一項習慣我就想: 「啊~~我也是這樣!!」 整本書分成四大項目、幫助女性培養26個理財小習慣。 ​財商≠理財 有錢靠財商 我們常常去看很多理財的書籍,想從投資理財去找到變有錢的方法,但是其實一個人除了會賺錢,會持續保有財富不變窮,最重要的關鍵反而是財商FQ(Financial Quotient)。 ​就像《富爸爸窮爸爸》書中說的: “從長遠來看,重要的不是你掙了多少錢,而是你能能夠留下多少錢,以及能夠留住多久。” 賺錢固然很重要,但如何和金錢相處的智慧才會保有財富,而這種智慧就是「財商」。 我是在進入金融業十多年後,才深深體會「財商」這件事有多重要。身為熟齡金融從業人員的我,看過太多會賺錢但沒有財商的人,如何把一手好牌打成爛牌,最後讓自已無法脫離追逐金錢的輪迴。 金錢是一面鏡子,映照真實的你,以及未來的人生! 其實我自已的財商也不高,光是書中提到的金錢的養成習慣,我至少犯了至少十條以上的錯誤。所以我賺的錢雖成長很快,但我真正存下來的錢卻少了很多。是後來不斷的學習和修正,才知道「如何看待錢、留住錢」可能比賺錢重要。 我想如果年輕時有這類型的書,我應該會更早知道反省自已對金錢的茫點。 ​書中共有26個幫助女性培養理財小習慣,我把比較有感的項目寫下來,分享給大家。 女人要愛自己才是人生的終極意義 這本書對女性的財商的養成方法,說的方法都很簡單易懂,不論是單身、婚後、養育子女、老後退休生活,買保險、買房置產、投資理財、自我提升都適用。 日本和台灣的女性財務相似程度極高,生活習慣和金錢觀差異不大,我認為這本書可以參考的點非常的多,適合不管是上班族或是家庭主婦來閱讀。 作者說:「自己的人生被自己束縛是很可惜的一件事」,希望我們每個女人都可以關注自身,愛惜自己,從早上的第一杯茶開始;磨礪自己,花時間提高自己的能力;提升自己,讓自己的財富思維跨越到新的高度。讓我們一起成為美麗又有智慧的「財女」。 《高財商女子養成術》購書連結 博客來 ​ https://bit.ly/3VDvJYg 誠品 ​ https://bit.ly/3OTfSlS 金石堂 ​ https://bit.ly/3P9S39T momo ​ https://bit.ly/3ikviDx 讀冊 ​ https://bit.ly/3uo7dOQ #幸福文化 ​ #高財商女子養成術#熟齡學習#理財法律#閱讀心得#閱讀 我是Rita橘子姐,分享熟年自媒體經營、自我成長、退休理財法律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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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怎麼查對方有多少財產】另一半惡意脫產怎麼辦?#youtube77

好的另一半是互相扶持渡一生,不好的另一半會在離婚時分走你的另一半財產,還惡意隱藏自已的財產,該怎辦呢? 離婚時夫妻雙方都要重新分配財產,不過就算共同生活很多年,你可能也不一定知道你的配偶有多少財產。何況離婚時雙方感情已經破裂,到底要怎麼才會知道對方的財產呢? 民法修正惡意脫產「追加計算」 在離婚案件中,有些人因為覬覦對方的財產,就在離婚之前,偷偷的把名下財產移轉出去,希望藉此脫產。在日後離婚計算剩餘財產分配時,如果自己名下財產比較少,不但將來不用分配財產給對方,還可以跟對方分得一半的財產。後來為了避免這種惡意脫產的行為,影響配偶的權益,我國在2002年6月修法時,民法就新增了「追加計算」的規定。 不過有些家庭的財產是分開管理,想要知道另一半有多少財產並不是很容易。何況離婚夫妻要去查對方有多少資產,更是難上加難。 之前提到離婚有三種方式,協議離婚、調解或和解離婚以及裁判離婚。如果是用協議(兩願)離婚是最好的,2個人能夠坐下來談,把財產分配好把離婚協議書簽好,這當然是最理想的狀況。 但現實比多的人是離婚已經撕破臉了,根本很難要求對方拿出全部財產一起分配,何況很多人根本不知道配偶有多少財產,萬一對方是有意隱藏財產,雙方就剩餘財產分配已經無法達成共識,就會進入到請求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訴訟。 剩餘財產分配訴訟,幫你查對方有多少財產 當提剩餘財產分配訴訟,有2個方法來解決查對方財產的問題。 一、法院發函讓雙方去查調資料 夫妻雙方可以拿法院的公文,去向國稅局去下面2種財產 延伸閱讀:打贏了官司,對方名下無財產怎麼辦?教你合法查財產討債 二、法院函詢相關單位調查 這種由法院函查的內容和自已去調閱,國稅局資料的內容都差不多,你可以查到對方的財產和所得有多少。 這個主要是查工作和投保薪資的用途。 有一些類型的保險金(保單價值準備金),也可以算在婚後的個人財產,加入離婚時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 延伸閱讀:【離婚保險金是誰的?】夫妻談離婚,原來保單也納入財產分配?3招必懂保單權利 這裡可以查到國內上市上櫃的股票。 以上是比較經常使用的查財產方法,還有其他的財產查詢方式,如果你已經知道有一些隱匿財產,也可以依實務的狀況去聲法院調查。 法院調查完了雙方的所有財產,就可以按照夫妻的剩餘財產扣除掉負債,再一人分一半的財產了。 離婚前對方惡意脫產怎麼辦 這種情況下另一方是可以請求法院撤銷的 依照民法第1030條之3有規定惡意脫產,並且要追回的法條。 民法 第1030-3條 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財產之追加計算1.夫或妻為減少他方對於剩餘財產之分配,而於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前五年內處分其婚後財產者,應將該財產追加計算,視為現存之婚後財產。但為履行道德上義務所為之相當贈與,不在此限。2.前項情形,分配權利人於義務人不足清償其應得之分配額時,得就其不足額,對受領之第三人於其所受利益內請求返還。但受領為有償者,以顯不相當對價取得者為限。3.前項對第三人之請求權,於知悉其分配權利受侵害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起,逾五年者,亦同。 所以在離婚時起往前算5年內,配偶有這些惡意脫產的行為,都是可以追加進婚後財產的計算的。 例如:對方在離婚前把財產過戶給其他人,或是刻意賤賣房地產拿走現金,或是假裝去借錢減少自已的總資產,都可以追加算入婚後財產。而且價值是以處分時之價值計算,也就是對方把財產贈與給他人時,或是賣房產當時的價格計算。 民法 第1030-4條 婚後財產與追加計算財算之計價基準1.夫妻現存之婚後財產,其價值計算以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為準。但夫妻因判決而離婚者,以起訴時為準。2.依前條應追加計算之婚後財產,其價值計算以處分時為準。 訴訟討回惡意脫產的請求,時間限制 不過,在發現對方惡意脫產,也不是一直可以去追回。為使這些權利的法律關係早日確定,維護社會的交易安全,所以權利都有時間限制。當事人自知悉分配權利受侵害時起2年間不行使而消滅,如果有一方一直不知道配偶隱匿財產或脫產,法律最長保護期限5年,也就是說,自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的時候(例如:離婚時)起算超過5年,當事人就不能再向對方主張了。 所以離婚時真的不清楚對方有多少財產時,真的要盡早去法院訴請離婚財產分配,調查一下雙方有多少財產,免得時效消滅就無法請求了。 學習理財法律!善用專業人士,省錢減少糾紛。 本文為律師先生瑋哥提供案例 我是Rita,分享熟年成長學習、退休理財法律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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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26【公益活動推薦】您的一票支持藍迪兒童之家! 台新銀行公益慈善基金會 / 您的一票決定愛的力量!

【最適合孩子的理財方式是什麼呢? 每個家庭、每位父母都有各自的堅持及想法道理 #您的一票決定愛的力量 投下支持藍迪的一票 讓台新銀行及各領域的理財專家 幫助藍迪的孩子從小培養正確的理財觀念!】 貝大小姐:手機拿來… 瑞餚姐:幹嘛? 貝大小姐:投票! 瑞餚姐:投票?今天才11月1號,投什麼票?不是11月26號才選舉嗎? 貝大小姐:不是投那個票,是幫藍迪兒童之家投票,讓孩子們可以得到贊助開始學理財啊! 瑞餚姐:我的手機給你,我去把我爸爸媽媽阿公阿嬤的手機也一起拿來幫忙投票! 公益活動推薦 每個學校都有教理財嗎? 當我們看著新聞報導 有多少無知的少年為了錢誤入歧途 當了詐騙集團的車手搞砸了人生 我們一方面同情受害者 一方面怨嘆加害者 但我們是否給予這些無知的少年建立價值觀的學習機會呢? 他們在成長時期無法建立正確的理財觀念 在學校的基礎教育中更是難以獲得理財的知識 這些情況所造成的結果 會在任何一個地區、任何一所學校、任何一孩子身上都可能會被複製貼上! 然而最適合孩子的理財方式是什麼呢? 藍迪兒童之家給每個孩子零用錢 但不是每個孩子都是鐵公雞個性 也不是每一位孩子對吃都有無限熱情 更不是每一位孩子都能愛惜、保自己的玩具或文具至死方休 每個人的理財觀念 是出自個性或星座影響使然? 還是原生家庭所見所聞? 還是我們應該在他們成長的黃金歲月 帶著他們從胡亂花、隨便花、 到分辨出「想要」與「需要」呢? 在藍迪家的群體生活裡 孩子的文具應該統一發放還是自己買? 正值生理期的青少女 衛生棉應該自己買還是機構支付? 都有每一位老師的考量及討論 而理財的觀念及價值觀更是每個家庭、每位父母 都有各自的堅持及想法道理 #您的一票決定愛的力量 投下支持藍迪的一票 讓台新銀行及各領域的理財專家 幫助藍迪的孩子從小培養正確的理財觀念!   操作步驟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_ieGZ_T0er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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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3種金錢請求】贍養費、扶養費、剩餘財產分配有什麼不同?【橘子姐的熟齡理法院】#Youtube73

婚姻愛情的逝去,別忘了保障自身和子女的權益 離婚除了感情債,還有財產也要算總帳。 常聽到贍養費、扶養費和夫妻的剩餘財分配,3種的金錢如何算清楚?又各自有什麼規定? 有些人來辦理離婚時,常常搞不清楚贍養費、扶養費,還有剩餘財產分配這3種請求權,到底有什麼差別。 其實這3種是在不同狀況下,可以請求的財產並不會互相衝突。 一、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民法第1005條:夫妻未以契約訂立夫妻財產制者,除本法另有規定外,以法定財產制,為其夫妻財產制。 民法第1017條:夫妻的財產分為「婚前財產」與「婚後財產」,由夫妻各自所有。 台灣大約9成以上的夫妻,都是採用法定財產制,離婚就是婚姻關係消滅時,就會把夫妻的財產分成婚前財產和婚後財產。婚前財產不能算進來,婚財財產扣掉全部的負債之後一人可以分一半。婚後財產比較多的一方,就要把差額分給財產少的一方。 舉例:夫妻白手起,法定財產制計算方法 太太婚前有一棟300萬元的房子,幾年後離婚先生財產剩1000萬元,妻子除了房子之外,財產剩500萬元,二人沒有負債。所以夫妻離婚時,先算出兩人總財產的差額: 1000萬(夫)-500萬(妻)=500萬元的剩餘財產(夫要拿出來均分) 而夫妻二人就剩餘財產來均分,也就是每人分250萬元。所以太太可以向先生要250萬元。 因為只算婚後財產,計算時要排除”婚前”已經有的財產。所以,太太婚前的300萬房子,不能算在夫妻的財產之中。 延伸閱讀:90%夫妻都使用「法定財產制」!如何選擇適合你的夫妻財產制? 二、贍養費 民法第1057條:夫妻無過失之一方,因判決離婚而陷於生活困難者,他方縱無過失,亦應給與相當之贍養費。 這個法條白話解釋就是要符合下面的4個要件,就可以申請贍養費裁判。 1、雙方經裁判離婚 也就是需要法院的判決書才算,其他自已協議、調解離婚的都不算。 2、請求的人生活已經陷入困難 如果身邊還有一些資產或有工作,並不會因為離婚而生活陷入困難,法院要判贍養費的機率也不大。 3、請求的人在離婚這件事上沒有過失 如果離婚的原因是雙方都有過錯,法院也不太可能會判贍養費了。 4、被請求的人要能負擔得起贍養費 如果雙方一樣都生活困難,就算判了另一方還是拿不出錢來,法院也不會判給贍養費。 法律上會有這個規定主要原因,有點類似夫妻互負扶養義務的延伸,避免其中一人在婚姻中掌握了經濟大權,而另外一人為家庭付出卻沒有經濟權,離婚時很可能因為沒有謀生能力,生活頓時陷入困難。 所以法院判給贍養費的金額,是以符合基本生活所需為原則,通常會以縣市政府公告的「月平均消費支出」為參考依據。因此不會出現很高額的贍養費金額。 不過贍養費也不是可以永遠領一輩子,法院判斷如果生活困難的狀態結束時,就不能再請求贍養費了。 例如,有時候會付到對方再婚了,或是已經找到新工作、有謀生能力為止。 贍養費的請求權時效只有5年 所以判決離婚後真的過不下去的時候,要在5年的時效內趕快向對方請求贍養費。 三、扶養費 第 1116-2 條  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扶養義務,不因結婚經撤銷或離婚而受影響。 因為父母有保護、扶養子女的義務,必須共同承擔扶養費用。 扶養費主要目的是為了保障未成年子女,在成長時所需要的一切生活費用。所以即使離婚,也要負擔扶養費直到子女年成年為止。 法院判給扶養費的金額,會依據夫妻雙方的經濟能力、身分,還會參考縣市政府公告「平均月消費支出」,來決定夫妻雙方必須負擔的金額比例。 如果夫妻雙方對此不滿或有意見,法官也會考慮雙方的經濟能力後,再決定2人的負擔比例。 結語 婚姻走到盡頭一定有各自已理由,沒有了愛情,更現實的是要面對未來的生活,在離婚的時候,學習理財法工,把離婚贍養費和扶養費的差別皆清楚,充分了解要件和限制後,才能為自己與孩子爭取應有的權益。 學習理財法律!善用專業人士,省錢減少糾紛。 本文為律師先生瑋哥提供案例 我是Rita,分享熟年成長學習、退休理財法律知識 FB【橘子姐的熟齡理法院】 YouTube【橘子姐的熟齡理法院】 個人部落格【金融人咖啡館 coffeebanke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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